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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一、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于单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拷贝并填写的《单位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导入模版》;
(2)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本人二寸彩照一张。
2、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原件、复印件;
(2)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3)灵活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3、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业主及雇工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二寸彩色照片一张;(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二、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到经营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其中:中央及自治区驻呼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由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代为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部门办理;
2、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3、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统一由业主到经营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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