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劳动就业服务局官网
首页
就业服务
创业服务
培训服务
失业保险服务
互动服务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服务
>
业务咨询
来信回复情况
来信主题:
试用期一个月没工资
来信时间:
2020/07/10
来信人姓名:
来信内容:
我在锡林浩特市小匠网应聘了设计师 在六月5号 试用期一个月 然后今天经理跟我说试用期没接单就没有工资 这个合理吗?
处理情况
回复单位:
锡林郭勒盟劳动就业服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7/10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您可以向锡林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